教学制度
    青岛第二卫校奖学金评定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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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宗旨:
   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使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各方面全面发展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四有新人。
    二、奖学金评定资格:
    1、必须是我校在籍注册的学生。
    2、学生德育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以上。
    3、各门课程成绩均及格(体育50分达标)。
    三、奖学金等级、奖励金额、评定依据和评定比例:
    1、奖学金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    2、奖励金额分别为:200元、160元、130元、100元。
    3、评定依据:以本学年各学科总分(不含体育)为依据。4、获奖人数最多为本专业总人数的20%。特等奖占实际获奖人数的8%,一等奖占实际获奖人数的16%,二等奖占实际获奖人数的28%,三等奖占实际获奖人数的48%。先计算特等奖、再依次计算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。某等次获奖人数不足一人时,累计到下一等次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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